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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除工程
活化豐原救國團舊址 中市府委外建平面停車場
救國團部分土地被認定不當黨產,台中市政府討回豐原精華地段的市有地,與一旁的舊豐原派出所合併,規畫為複合式商場。但開標5年多以來,民間投資興趣缺缺,幾經流標後,市府放寬為土地標租案,終於由大車江公司得標,地上物8月拆除完畢,將興建平面停車場。
豐原段778-8地號等9筆市有地位於中山路、中正路商業區,面積達1700坪,原為豐原派出所、救國團使用。相關單位搬遷後,台中市府在2014年納入「豐原副都心」發展計畫,以設定地上權方式,規畫複合式商場,結合歷史建築「豐原郡附屬官舍」,打造文創商業園區。
2014年11月首度開標,民間投資興趣缺缺。當地房仲表示,該標案原計畫引進民間資金,除招商外,附帶完成拆除工程、同時興建豐原派出所,並提供400坪文創商品展銷空間。底價達2億2780萬元,因近年景氣不佳,在地建商普遍較為保守,加上外地業者觀望,流標多次。
台中市財政局表示,因複合式商場歷經多次流標,因此放寬為地上權標租案,今年3月由大車江以7000萬元得標,租約9年。地上物拆除作業預計8月完工,業者將興建平面停車場,提供158個小型車停車格,有助紓解當地停車空間不足問題。
(中時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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